帆船英国员周薇
1美国惯例把FOB笼统地解释为在某处某种运输工具上交货,其适用范围很广,因此,在同美国加拿大等国的商人按FOB订立合同时,除必须标明装运港名称外,还必须在FOB后加上“船舶”Vessel字样如果只订为“FOB SanFranci。
回答1卖方没有责任因为,在国际贸易当中FOB 交货条件价,卖方的责任义务 是负责 *** 物越船舷之前 的 时间, 当货物装上船之后,卖方就已经完成了 交货义务,此时 的货物的所有权已经转移到了买方故,卖方没有责任;案例某公司以FOB条件向境外出售一级大米300吨,装船时经公证人检验,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品质要求,卖方在货物装船后及时发出装船通知,但由于运输途中海浪过大,大米被海水浸泡,当货物到达目的港后,只能按三级大米的价格出售,故买方要求卖方;FOB合同A国公司在装船前向检验机构申请检验,检验结果是货物符合合同的质量要求A国公司在装船后及时向B国公司发出装船通知,但在海上航行中由于海浪过大,大米被海水浸泡,质量降低货物到达目的港后,B国公司要求A国公司赔偿差价损失。
处理这一纠纷可用两种 *** 一是将合同中笼统规定的吨改为公吨,仍维持原合同价格二是按外方要求将合同的吨改为长吨,但原合同的价格也要按长吨与公吨之间的比例作相应更改;强调用Fob贸易术语原因FOBFree On Board,也称“船上交货价”, 这个术语对于我们做外贸人来说是一个耳熟能详的贸易术语了按离岸价进行的交易,买方负责派船接运货物,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和规定的期限内将;你们是出口方,也就是市场行情涨也就是意味着你们的成本要提高,国外估计没啥意见,反正你们的价格条款已经订好了,要是价格下跌了,估计进口方就有意见了FOB方式下,你们的成本主要就是大米了,其他商检什么的,花的倒不;买方的理由不能成立因为合同中明确表明“目的港为沙特的吉达或达曼签约时买方保证,该合同大米运往沙特销售,不转口其他地区”。
所以,买方拒付货款的理由不成立且因为是FOB条款,所以,应该由买方负责投保货物的运输险,而一旦货物在运输途中出险,则买方可以通过保险公司理赔,从而获得赔偿2因为合同规定,卖方向买方发5000磅1号大米,用新麻袋包装;公证人检验是否是合同约定的此属保险责任所以,卖方无责;某年某月中国某地粮油进出口公司A与欧洲某国一商业机构B签订出口大米若干吨的合同该合同规定规格为水分20%,杂质为1%,以中国商品检验局的检验证明为最后依据单价为每公吨××美元,FOB中国某港口,麻袋装,每袋净重××公;日本公司企业使用公制,而英制目前仅比利时等少数几个国家在使用,日本很可能大于50%概率不使用公制但现在由于我方人员在编订合同条款时疏漏,给日方以空子按FOB价格发货卖方承担了一笔仓储费,所以一旦拒绝发货,将承受;应该有承运人吧 因为是根据FOB交易的卖方只需承担货物到达船舷之前的责任 上面说你装运前,经检验符合规定 *** 后,复检发现发芽率不足60%原因是包装所用麻袋上粘有虫卵 可能是在货到达船上之前就有的也可能是在船上;这属于买方违约,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协商不成,可以仲裁,或到法院起诉依据合同规定的争议处理方式。
案例1采用FOB条款,货物在未越过船舷之前,风险和责任在卖方既然货要先在仓库存上半个月之久,就应该投保存仓火险以保障自己的利益案例2卖方不应该赔偿差价损失采用FOB条款,货物在越过船舷之后,风险和责任在买方。